隨身護衛服務的方法
【 發布時間:2017-03-07 07:31:18】
保安隨身護衛的服務對象,由于身份特殊,社會知名度和社會關注度比較高,他們的出行和活動,往往受到媒體和不法分子的注意,容易引起群眾圍觀、追逐、索要簽名和歹徒的不法侵害,這就需要保安隨身護衛人員根據不同的情況,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和方法,為他們提供人身安全保障。
首先,根據保安服務合同,制訂隨身護衛服務方案,確定工作內容和具體要求。
保安服務合同是隨身護衛服務的主體和客體之間依法協商達成的約定,是制訂隨身護衛服務方案的主要依據。保安隨身護衛服務方案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
1. 保安隨身護衛任務的執行負責人及其職責。
2. 執行隨身護衛勤務的保安員及其數量和職責分工,
3. 護衛對象主要的工作、活動內容。
4. 護衛對象出行工具、行駛路線以及停車場所等。
5. 隨身護衛勤務的保安裝備。
6. 隨身護衛服務相關的其他事項。
其次,隨時掌握護衛對象的活動信息,及早做好隨身護衛相應的準備工作。
保安隨身護衛人員應當與護衛對象保持正常溝通,了解其近期外出活動意圖及其活動內容,以便及時與活動的主辦方、組織者、負責人以及現場的警衛人員進行聯系,事先準備掌握護衛對象的動態活動時間和行程安排等有關信息,并據此確定隨身護衛使用的通訊工具、交通工具、行駛路線及停車場地等,有的放矢地做好護衛對象的安全保衛準備工作,以便按時將護衛對象送入、帶出活動場所,防止非活動時間出現在活動場所帶來的人身安全隱患。
第三,為保證護衛對象的安全,保安員應當通過隨身護衛構筑安全屏障,使未經允許者無法接近護衛目標。
保安隨身護衛人員應當在室外活動的護衛對象的周圍及其工作、生活區域定點、定位、定任務,嚴密監控一切動向,形成一道安全屏障,不讓無關人員接近護衛對象和進入護衛對象的工作、生活區域,以免危及其人身和財產安全。如有可疑人員在護衛目標周圍,應當嚴密監視其動向,始終將其納入自己的視線范圍之內;對于遲遲不肯離去的人,應當進行查問,弄清情況。但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引起沖突,并提高警惕,防止其行兇;對于糾纏保安員無理取鬧的人,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第四,敏銳觀察和掌握周邊情況,加強預測和防范。
無論是在室外還是在室內,隨身護衛人員都應當加強對護衛目標周圍的環境和人群的觀察和監控。如果發現可疑物品,隨身護衛人員應當采取防范措施,排除可疑物品對護衛對象安全的威脅。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應當監督司機遵守交通規則,隨時掌握護衛對象乘坐車輛所在的位置,密切觀察道路沿線的動靜,以防止歹徒對護衛對象所乘車輛進行不法侵害。
第五,全面了解護衛對象外出活動的有關信息,積極采取相應措施,切實保障其人身安全。
護衛對象外出活動,特別是參加公共場所的活動,安全保衛工作難度較大。保安隨身護衛人員應當根據事先了解到的有關活動信息,如活動的形式、內容、性質、舉辦者、參加對象、參加人數、負責活動安全保衛工作的單位及其負責人、活動場所及其周圍的環境狀況等,妥善確定隨身護衛行動計劃。在出發之前,護衛人員應當了解出行道路是否正常運行,若有變化,必須及時調整行車路線。對于隨身攜帶的通訊工具、防衛器材,應當先仔細檢查,使之保持良好性能;在活動期間,護衛人員要嚴格控制與護衛對象接觸的人員范圍,無正當理由的或者護衛對象不愿會見的人員,應當堅決、果斷地將其隔離在外,與護衛對象保持一定的距離。即使護衛對象正常地接觸他人,隨身護衛人員也應當密切觀察接觸者以及周圍人群的動向,以防萬一;活動結束時,隨身護衛人員應當及時提醒護衛對象轉換地點,盡快離開治安情況復雜的公共場所。
第六,協助做好與安全有關的保護對象的生活服務和醫療保健工作。
在護衛對象不便且安全有保障時,隨身護衛人員應當對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幫助。如采購某些日常生活;休息時間,幫助其關、鎖好門窗,管理好家用電器等;患病期間,幫助其尋醫購藥,或利用自己的一些保健知識和技能,為其提供保健服務。隨身護衛人員平時協助他人做好這些與安全有關的生活事項,有益于其履行保安服務職責并樹立良好形象。
第七,制止不法侵害行為,保護服務對象的安全。
保安隨身護衛人員如果發現有人企圖上前強行接觸護衛對象,應當及時加以阻止;如果對方有突然襲擊或者滋擾等不法行為,應當立即采取保護措施將其制服,并及時報警。同時,迅速轉移護衛對象到安全地帶,防止事態擴大。